晋城市教育局2023年银龄讲学计划教师招募公告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和我省关于全面深入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决策部署,落实省教育厅 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3年银龄讲学计划有关实施工作的通知》,充分利用退休教师优势资源,加强新时代乡村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我市农村教育质量,现公开招募2023-2024学年银龄讲学计划教师,并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募原则
招募工作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定县、定校、定岗”原则,从受援学校实际需要出发,招募讲学教师,结合讲学教师专业特长进行岗位分配。
二、招募名额
根据省教育厅、省财政厅下达我市银龄讲学招募计划,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公开招募9名讲学教师,具体岗位详见《晋城市银龄讲学计划2023-2024学年招募讲学教师岗位需求表》(附件1)。
三、招募对象
申请银龄讲学计划的退休教师以校长、教研员、特级教师、骨干教师为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使命感,乐于奉献,自愿到受援学校讲学送教。
2.年龄一般在65周岁(含)以下,爱岗敬业、业务精良、身体健康、甘于奉献、不怕吃苦、作风扎实;教育教学经验丰富,能够承担讲学期间的课堂教学和培养指导青年教师,参与教学教研工作,充分发挥示范作用。
3.原则上应具有中级及以上教师职称,以高级教师为主。
4.原单位返聘退休教师工作不列入银龄讲学计划。
四、岗位职责
按照讲学安排“需求为本、形式灵活”的原则,市教育局根据受援学校需求,合理安排拟招募的优秀退休教师到相应的岗位开展讲学工作。讲学教师根据自己的专业特长开展以课堂教学为主的讲学活动,同时根据受援学校的教育教学需求开展听课评课、开设公开课、组织研讨课、举办专题讲座等,指导青年教师、协助学校做好教学管理和开展教研活动等丰富多样的讲学活动,发挥示范和辐射作用,带动提升受援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水平。鼓励讲学教师与青少年学生开展共同读书等系列共育活动。
五、招募程序
1.报名时间:9月1日-14日
2.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填写《山西省2023-2024学年银龄讲学教师报名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身份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证明、退休证明、本年度健康体检报告以及相关荣誉证明),以扫描件的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jcsjyjrsk@***)。
3.资格审核。市教育局于9月2日-15日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
4.组织遴选。市教育局组织遴选,具体遴选日期和方式另行通知。
5.公示公告。市教育局将拟招募讲学教师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确定为讲学教师。
6.签订协议。由陵川县、沁水县教育局分别与讲学教师签订服务协议,协议一年一签。讲学服务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学年。正式签约前,讲学教师需提供近6个月内的体检报告。
六、保障措施
1.经费保障。讲学教师服务期间人事关系、现享受的退休待遇不变。陵川县、沁水县教育局向讲学教师按月发放工作经费。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向讲学教师发放工作补助、交通差旅费用及购买意外保险费等补助。讲学教师工作经费标准为年人均2万元,由中央财政和省财政按1:1负担,按服务时间据实结算。
2.工作保障。陵川县、沁水县为讲学教师提供周转宿舍,配备必要的生活设施。讲学教师因病因伤发生的医疗费用,按照本人医疗关系和有关规定办理。对于讲学期间表现优秀的,在评优表彰等方面优先考虑,可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对于讲学期间考核不称职或存在问题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联系电话:0356-2066119
电子邮箱:jcsjyjrs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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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教育局
2023年9月1日